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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第2期「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電影製作補助須知」(受理時間:113/4/1-30)

公告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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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行銷「臺北」城市意象,推動本市電影產業發展,特依「臺北市影視拍攝協助補助及投資辦法」第八條訂定本申請須知。

二、申請時間
申請時間以本局公告收件時間為準,每年受理申請二次為原則,受理申請時間該年度第一期為前一年之十月份,第二期為該年度之四月份。為配合本府政策所需,本局得臨時受理申請,並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三、申請資格
申請者其資格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電影製作公司、製片工作室。

(其他內容請詳閱本案須知)

※ 本案須知暨相關表單可至本局網站https://culture.gov. taipei/選單/補助申請/電影補助/書表下載處下載。
※ 本案聯絡人:本局藝術發展科李小姐,電話:1999(外 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3542;或洽許股長,分機 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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