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臺南市政府召開「臺南市永康區『二王基督教墓園』」第4次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現場勘查」案,因相關墓主親屬經職權調查後,仍有投遞對象、地址不明等因素,致本案會勘通知單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5條規定辦理。 三、 詳如本公告下方附件檔案。 附件檔案 臺南市政府函文(.pdf)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