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341
三大準備:蒐集公司資料、注意徵才內容、告知親友;
面試當天堅守七不原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明飲料食物、不非法工作。
#就業隱私要保障
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該尊重求職人或員工的權益,不可以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且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的關聯。
#薪資揭示規定
就業服務法自107年11月28日修正公布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雇主不論透過人力銀行等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自行刊登廣告求才, 該職缺之每月實際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皆應依法以明確數額或區間等方式揭示薪資範圍。
花蓮縣政府關心您 822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