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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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8/19截止)
一、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本局演藝廳(中正堂)、本縣各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辦理(不含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
(二)檔期:114年1月至6月間辦理。
二、收件日期:
自113年7月15日至113年8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檢附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各1份,或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 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
四、洽詢窗口
聯絡人: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吳小姐
電話:037-352961 分機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