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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114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8/31截止)

公告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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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受理時間自本(113)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二、本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申請場地為演藝廳及實驗劇場,申請審查簡章及表格請逕上屯區藝文中心網站( https://www.ttdac.taichung.gov.tw)「首頁-場館服務-檔期申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簡章」下載,並於申請送件前先詳閱「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演出場地及設備使用守則」。

 

三、洽詢窗口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劉先生

電話:04239211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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