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彰化縣政府「永靖陳慶根古宅第」建物,致本案申請指定古蹟、登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專案小組現場勘查會議開會通知單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規辦理公示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規定辦理。 三、公示送達清冊: 詳如本公告下方附件檔案。 附件檔案 1.來文-永靖陳慶根古宅第.pdf 2.彰化縣政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