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為推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爰推動表演藝術內容產製及落實文化平權,鼓勵表演藝術團體製作及演出台語節目,使觀眾於生活中自然接觸台語文化。 二、旨揭計畫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7日止開放徵件,採線上報名,歡迎表演藝術團體提案,相關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grants.moc.gov.tw/Web/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