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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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經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或個人。
(二)申請類別: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類之表演藝術活動。
(三)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至新營文化中心官網「場地申請─表演活動申請」辦理,線上申請網址:https://reurl.cc/O53nZg。
二、演出日期:115年1月至6月演出。
三、演出地點: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廳、戶外廣場(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鹽水永成戲院(臺南市鹽水區過港路21號)。
四、申請資料:
(一)活動申請書
(二)經費概算表
(三)演出企劃書pdf檔(含演出照片4張)
(四)演出影音網址(影音內容須為2年內與申請案之演出性質相關)
(五)申請資格證明(有效期之政府立案演藝事業團體證書、公私團體立案登記書或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五、評選結果:依決議列為合辦、協辦、付費使用場地及未通過方式辦理。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聯絡人:06-6321047#1110陳小姐或#1106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