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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考古遺址審議會114年度第4次會議會議資訊及旁聽申請

公告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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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考古遺址審議會114年度第4次會議
將於本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時採實體及視訊會議併行,實體會議於花蓮縣政府一樓大禮堂及視訊會議以google meet會議辦理,需申請旁聽之民眾,請填列「旁聽申請表」申請旁聽,旁聽申請受理時間至1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

 一、 文化資產審議會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條及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辦理。
二、 會議日期:1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三、 會議時間:上午10點至上午12點(預計)
四、 會議地點:採實體及視訊會議併行,實體會議於花蓮縣政府一樓大禮堂及視訊會議以google 
meet會議辦理
五、 本次會議議程表及審議事項,請參考本公告附件資料。(附件1)
六、 本次會議提案之處分相對人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參與會議,列席陳述意見(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辦理),陳述意見書可先行下載填寫,請參考本公告附件資料。(附件2)
七、 需申請旁聽者,請依照「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填列「旁聽申請表」申請旁聽,請參考本公告附件資料。(附件3、4)
(一) 旁聽申請資訊如下
1. 申請時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13日(星期二) 下午17時止(依機關實際收件時間為準)
2. 旁聽申請管道:
(1) 傳真報名:03-8237862 (傳真完成,請聯繫確認)
(2) 紙本寄送:970花蓮市文復路6號,請註明「花蓮縣文化局 文資科 審議會旁聽申請」
(3) 網路報名:chen1115@mail.hccc.gov.tw (寄件完成,請聯繫確認)
(二) 申請注意事項:
1. 旁聽人提出申請後,請來電確認是否已受理完成,依機關實際收件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2. 旁聽人請詳閱「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附件3)
3. 本次會議如欲以視訊方式參加,視訊軟體為google meet會議系統,需自備相關視訊電腦設備及網路連線,線上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quc-ayny-cjt,會議代碼:quc-ayny-cjt,登入會議室時請輸入「旁聽人-姓名」,考量線上會議人數限制,本次會議旁聽人數限制30人,並請於會議前10分鐘上線測試或擇期適當時間進行測試。
4. 會議當日登記發言之旁聽人員,未及於會場表達意見者,得於114年5月22日前,另提書面意見-陳述意見書(附件2)送本局,本局將依申請旁聽者之意見彙整後,一併紀錄於本會議各提案項目之會議紀錄中。
5. 旁聽人發言時間以每案3分鐘為原則(依據「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辦理),以利會議時間之掌控;若有妨礙會議之情形,機關得拒絕其加入會議旁聽。
八、 會議及旁聽申請相關諮詢,請撥打下列電話
(一) 聯絡人:花蓮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 陳先生
(二) 連絡電話:03-8227121分機314
(三) 電子信箱:chen1115@mail.hccc.gov.tw


附件1:會議議程表及審議事項
附件2:陳述意見書 (word版)
附件3: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
附件4:旁聽申請表 (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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