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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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才
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約用人員2名
- 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 職 稱:約用人員。
- 名 額:正取2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 報酬:參資格項。
- 僱用期限:自聘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 資格: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第一類: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畢業者。
- 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 符合第一類(1)或(2)資格者,以280薪點僱用,新台幣38,948元整。
- 第二類:如符合「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九條規定附表二(技術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所述之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畢業者或曾實際從事相關工作滿五年者,以290薪點僱用,新台幣40,339元整。
- 工作內容:
- 執行本局工程執行業務(工務會議、現場會勘、文書內業)。
- 處理工程進度標案管理系統填報、進度管控文書資料彙整)。
- 參與局內輪值班。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請檢附履歷表(空白表如附檔)、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行政暨文化設施科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行政暨文化設施科約用人員,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02。
-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17時30分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錄取人員請在錄取後通知時間內至文化局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逾時不報到者以棄權論。
- 本次面試採書面資料審查,必要時,本局得另行通知辦理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