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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開放「116年上半年首批及115年非首批」演出場地檔期申請曁「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重要異動調整事宜

公告日期: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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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開放表演藝術團體、學校及機關等,辦理表演藝術專業演出或活動。

二、首批申請及收件時間:自115年3月1日至3月21日止。

三、為簡化場地租用申請行政流程,相關作業請至苗北藝文中心官網(https://miaobeiac.org)首頁>場館服務>場館租用>「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提出。

四、【重要異動通知】:

(一)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前業修正「演出場地收費標準」、節目異動規定」及「演藝廳和實驗劇場座位」等內容。

(二)相關調整事宜,自116年1月1日起實施,本次申請「 116年上半年首批」檔期者即適用。

(三)完整異動內容詳見苗北藝文中心官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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