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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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展傳統表演藝術,並帶動國小學童對傳統戲曲與國家語言的認識,爰鼓勵傳統演藝團體辦理兒童戲曲校園巡演計畫,期能從小培養傳統戲曲欣賞人口,特訂定「115年度傳藝Go Young校園巡演計畫」徵選須知。
計畫徵選內容如下:
(一) 以國小學童為對象。
(二)以演藝團體進校演出方式,創造國小學童欣賞傳統表演藝術演出機會。
(三)演出內容需為運用國家語言(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之傳統表演藝術演出(如歌仔戲、布袋戲、客家戲、歌謠、說唱、原住民古謠……等)。
(四)編排適齡之劇目及演出內容,除了演出外,並加入解說、教唱、示範等互動體驗,引發學童興趣及帶動學習。
(五)每團核定經費以60萬元為上限。
(六)每一申請計畫參與學校數以至少8校10場為原則,其中偏鄉地區或非山非市國小需至少1校;總參與學生數以至少1,000人為原則。
(七)自簽約翌日起至116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演出,於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至少6場次演出,亦可視學校接洽情形於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演出場次。
(八) 本計畫依政府採購法及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辦理限制性招標。入選團隊須配合提供相關文件完成議價及簽訂契約等行政程序,有關計畫執行、撥款及核銷事宜依契約規定辦理。
申請方式:採書面申請。本案申請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s://www.ncfta.gov.tw/)。
受理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8日止。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申請須知。
洽詢專線:03-970-5815分機1321營運推廣組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