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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有關桃園市中壢區西寮段815-4地號遭占用之國有土地,前經函請占用人依規繳納使用補償金,公告一案。

公告日期: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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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中壢區西寮段815-4地號遭占用之國有土地,前經函請占用人依規繳納使用補償金,因土地所有權人住址不明或無法投遞,致郵件無法送達所有權人,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公告。

二、本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規定辦理。

三、桃園市政府公告及送達清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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