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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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倡導新竹縣市藝文風氣,促進地方文化藝術發展,鼓勵藝術工作者研究、創作,新竹市文化局特與新竹縣文化局合作辦理旨揭美展,徵件對象為出生或曾設籍、居住、就學、就業於新竹縣、市之藝術創作者,歡迎踴躍參賽。
二、本年度徵件計分西方媒材類、影像暨數位內容科技媒體類、立體暨造形藝術類、東方媒材類、書法篆刻類及工藝設計類等六大類,期藉此推動新竹在地藝術跨域創作風氣。
三、此次徵件採「初審線上審查」及「複審原件評選」兩階辦理。初審徵件一律採線上報名,期間自115年4月7日(星期二)13時起至5月15日(星期五)止,徵件相關規定請詳簡章,或至該局官網(https://culture.hccg.gov.tw/)「最新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