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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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自115年6月1日起開放受理「116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請協助公告,並鼓勵所轄立案演藝團體踴躍送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徵件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 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115年8月審查,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三、 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6年1月至12月(不含7月、8月),且如因演藝廳進行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 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宜蘭線上藝文平臺系統」-線上申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https://yilanart.ilccb.gov.tw/)詳閱申請要點,並填寫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