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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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6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自115年8月3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歡迎本縣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辦理場地
(一)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演藝廳(中正堂)。
(二)苗栗縣各鄉(鎮、市)及學校展演地點。
※不包含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
二、辦理檔期
116年1月至6月。
三、收件期間
自115年8月3日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
請依申請辦法備妥相關文件,於期限內寄送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申請辦法及相關表件可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或參閱本公告附件。
https://www.mlc.gov.tw/form/index.aspx?Parser=28,8,49
五、審查結果
由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聯絡人|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吳秀香
聯絡電話|037-352961 分機613
電子郵件|sara@ml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