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新營文化中心116年下半年演藝活動徵件,受理至115年9月30日止

公告日期:2026-09-08

14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新營文化中心辦理「116年下半年7月至12月演藝活動徵件」,歡迎符合資格之藝文團體及個人踴躍提出申請。
 

一、申請資格:經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或個人。

二、申請類別: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及傳統戲曲類表演藝術活動。

三、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四、演出期間:116年7月至12月。

五、演出地點:

(一)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廳、戶外廣場(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二)鹽水永成戲院(臺南市鹽水區過港路21號)。

六、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至新營文化中心官網「場地申請/表演活動申請」辦理。
線上申請:https://xinying-culture.tainan.gov.tw/?inter=news&id=1&did=663

七、申請資料:

(一)活動申請書。
(二)經費概算表。
(三)演出企劃書PDF檔,內容須包含演出照片4張。
(四)演出影音網址,影音內容須為近2年內且與申請案件演出性質相關。
(五)申請資格證明,包括有效之政府立案演藝事業團體證書、公私團體立案登記證明,或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評選結果:依審查決議分為合辦、協辦、付費使用場地或未通過。

九、洽詢窗口:新營文化中心劉小姐,電話06-6321047分機1106。

新聞照片

近期新聞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