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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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自115年9月1日起,受理「116年7月至12月首批及116年6月以前非首批」演出場地檔期申請,歡迎表演藝術團體、學校及機關踴躍提出申請。
一、申請場地用途:辦理表演藝術專業演出或相關活動。
二、首批申請及收件期間:115年9月1日至9月21日止。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至苗北藝文中心官網,依「場館服務/場館租用/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路徑提出申請。
四、苗北藝文中心官網:https://www.miaobeiac.org/mod/venue/index.php
五、洽詢窗口:苗北藝文中心龍小姐,電話037-612669分機522。
*相關場地租用規定,請參閱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