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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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6年度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個人及團體踴躍提案。
一、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演出期間:1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請資格:
(一)依法立案之演藝團體、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社會團體、藝術工作室、文化事業機構、藝術經紀公司或學校等。
(二)具國內外公私立藝文機構展演經歷,績效卓著且獲好評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補助項目: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跨界展演或其他藝文活動。
五、申請方式:申請者應檢具申請表、經費概算表、活動計畫書、利益衝突迴避相關文件,以及立案證書影本(個人申請者檢附身分證影本)一式8份,並附影音資料1份,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六、送件地址:60081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七、場地注意事項:
(一)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音樂廳及文化廣場因辦理耐震補強工程,116年度不開放申請演出。
(二)演講廳自116年4月1日起開放申請。
(三)申請補助之藝文團隊,應依演出型態自行尋找嘉義市轄內適合場地,演出時間、場地接洽、租借及相關費用均由申請者自行辦理及負擔。
八、表件下載:請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演申請」下載,送件前請詳閱「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審查須知」。
https://cabcy.chiayi.gov.tw/web/cabcych/Performance
九、洽詢方式: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簡小姐,電話05-2788225分機313。
*相關申請規定及應備文件,請詳閱本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