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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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辦理「116年傳統表演藝術青年展演平台場地優惠專案」,運用臺灣戲曲中心表演場地資源,提供青年傳統表演藝術工作者展演及與觀眾交流的機會,歡迎符合資格的團體及個人踴躍申請。
申請者須為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法定成年之國民;申請演出的主要表演者須為35歲(含)以下。作品須以戲曲或傳統音樂為核心,可申請場地為臺灣戲曲中心小舞台及臺灣音樂館視聽室,檔期為116年1月至12月。
申請期限:115年10月30日止。
詳細申請資格、可申請檔期、場地優惠內容及申請文件,請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告頁查詢。
洽詢電話:02-8866-9600分機1642,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