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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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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
一、進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
約用人員

三、進用期間:
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預估115年6月1日出缺)。

四、進用名額:1名(正、備取各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六、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諳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
  2. 熟悉政府採購案,個性細心負責,具有辦理表演活動、相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3. 有自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4. 周末或平日晚上能配合者尤佳。
七、薪資報酬:薪點為280薪點,每月新台幣3萬8,948元(280薪點)。
八、工作項目:

  1.辦理街頭藝人申請登記、換證相關業務。

  2.洄瀾藝術節相關業務。

  3.協助辦理其他表演活動及臨時交辦事項。

九、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等,以郵寄(限時掛號)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表演藝術科。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約用人員。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
以本局當日下班時間17:30為止)

註:
一、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二、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

三、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139(表演藝術科 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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