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文化局「2017年下半年演藝活動徵選審查」 一、 旨案主要受理106年7月至12月在本縣演藝廳辦理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為106年1月1日至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表件(詳如附件)或請至本局澎湖縣演藝廳網站下載使用(澎湖縣演藝廳網站>書表下載>演藝活動申請項下,網址http://goo.gl/YPkPvq),免備文寄至本局展演藝術科收。 三、 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附件檔案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doc) 相關連結 澎湖縣演藝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