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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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於106年1月9日上午10點舉行了開工典禮,預計107年3月底修復完成,屆時古蹟將恢復過往風采與大家見面。檢察長宿舍位於三民街、節約街交接口,現在為花蓮市之菁華地區,過去則是專門提供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西元1936-1945年日治時期稱「檢察官」、1946-1986年7月間稱「首席檢察官」、1986年7月以後稱「檢察長」)居住之用。建築物在1936年落成啟用,為日式木構(和式)官舍,大體保存完整,入口門廊具有受藝術裝飾式樣(Art Deco)影響之獨特裝飾,有其工藝價值,其屬高等官第二種宿舍,為日西合併的折衷式住宅,宿舍本體現況大致維持始建時的架構。
花蓮縣長傅崐萁表示,花蓮縣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為日治時期花東地區最高司法機關-臺北地方法院花蓮港支部唯一的歷史證據,花東地區因為花蓮港支部的設置,不必再舟車勞頓、耗費金錢往宜蘭、臺北進行訴訟,於地方發展有著重要的貢獻。就其區位、選址、設置原因以及對花蓮社會經濟的發展等層面而言,都是一座不可多得的文化資產,故花蓮縣政府以97年7月23日府文資字第0970105963A號函公告指定檢察長宿舍為縣定古蹟,並於103年7月1日與原管理機關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完成無償移撥及點交。
縣長傅崐萁說,文化資產的保存再利用工作,就是在跟時間賽跑的工作,一處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成功活化,如慶修院、松園別館,往往需要長時間的事前準備。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自文化資產指定或登錄後,要經「調查研究-規劃設計-修復工程」三階段之程序,方能進行活化再利用,而這樣的程序,在每年皆爭取到經費辦理的情況下,尚要花費四年多的時間,更遑論本縣目前計有77處的古蹟、歷史建築在排隊等待各階段的補助。本古蹟自101年至104年陸續爭取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之補助,總經費約新台幣(以下同)190萬元,完成了調查研究計畫及規劃設計,更於105年在縣長親自奔走努力下,爭取到花東基金挹注,計畫總經費2,670萬元,辦理本古蹟之修復工程,為花蓮近5年來第一處辦理古蹟修復之案例,實屬難能可貴。
本次古蹟修復之規畫設計及監造團隊為曾執行過國立臺灣博物館南門園區(國定古蹟專賣局「南門工場」)規劃設計的詹益忠建築師事務所,施工修復團隊則是具有豐富古蹟、歷史建築修復經驗的佳禾營造有限公司。藉由本古蹟之修復,將讓大眾了解文化資產保存之觀念與花蓮歷史文化背景,未來的活用也將結合在地社區發展及串連周邊文創店家,利用本古蹟之優勢區位,帶動地方文化旅遊及深度體驗,同時符合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所述花東區域永續發展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