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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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與生活內涵,讓人人皆有實踐公民文化權的參與機會。
二、文化部訂於106年3月24日、3月31日、4月7日、4月10日、4月14日、4月28日分別於全國北、中、南、東區等地舉辦7場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歡迎民眾及文化藝術相關團體、人士踴躍出席。
三、公聽會東區場次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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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6年3月31日(五)14:00-16:00
地點:a-zone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19號聚場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網址:
https://goo.gl/forms/PURmzL3UZimRwbzf1 - 報名截止日期:106年3月29日
- 文化基本法草案將於公聽會前公告於文化部網站(http://www.moc.gov.tw/),請與會人員屆時逕行瀏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