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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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辦事員
三、職 系:一般行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五、名 額:1 名
六、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七、工作項目:一般行政等相關業務及其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具有委任第1職等以上普通行政職組等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九、聯絡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一份,親送或郵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辦事員職缺。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22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13日止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備註:本職缺係採外補方式辦理,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