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文化部107年度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

公告日期:2017-12-01

1503

一、  為推動、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參與及文化近用權,且確保國人不因特定身分、社會性/別、身心狀況、年齡、地域、族群及其他條件等原因產生差異,本部特訂定本要點,據以辦理補助事宜。107年度申請案受理自106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0日止。  
二、  本案補助對象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等。補助項目限定為「辦理文化平權理念宣導、文化近用權之促進、推廣相關活動等之示範計畫」。詳細補助內容及辦法,可上文化部官網及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下載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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