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各縣市藝文交流及表演藝術活動發展,提供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受理活動檔期為107年3月至8月,展演地點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臺藝表演廳,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28日止,逾期或提前均不受理。如有疑問請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蔣先生02-22722181分機1755。 相關連結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