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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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第1項規定之申請時間:原則每年受理申請一次,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提送下一年度執行計畫。本部得視實際需要調整申請時間,並另行公告之。
二、文化部業於107年4月19日及4月26日辦理前揭要點補助作業說明,為利欲提案之相關單位於說明會後有充足時程思考與研議提案內容,原訂5月1日至5月31日之受理申請及收件作業,延後至7月1日至7月31日辦理。
三、有意申請者請查詢「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