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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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將另函知審查結果至各送件單位。
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明(108)年1月至12月(不含6月、7月、8月),
且如因宜蘭演藝廳內辦理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申請送件地點:宜蘭演藝廳(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
信封註明:108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如有疑問請電聯03-9369115分機113陳小姐。
相關表件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網站首頁-業務服務-表演藝術專區-表演藝術活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