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受理時間自107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俟審查過後,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審查結果。 申請審查簡章及表格請逕上屯區藝文中心網站(http://www.ttdac.taichung.gov.tw/)「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駐館團隊申請簡章」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