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花蓮縣文化局甄選專案助理(文化部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2018-08-23

2709

  • 進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 職稱:專案助理
  • 進用期間:107年9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視工作表現成效於次年度優先續用)
  • 進用名額:1名(正、備選各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 資格:
  • 國內外大學(或以上)畢業得有學位者(為文化、歷史、建築等相關系所或經驗者佳)
  • 持有普通小型車(或以上)駕駛執照
  • 薪資報酬:學士學位者(260薪點)新臺幣3萬2,422元(依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
  • 工作項目:
  • 執行「花蓮縣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107至109年)
  • 機關館舍輪值及其他交辦事項
  • 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影印本文件,以郵寄(限時掛號以上)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文化資產科。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8月27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
 
 
註:
一、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二、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三、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316(文化資產科 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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