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2345
- 進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 職稱:約用人員
- 進用期間:預計自107年9月13日至107年12月31日
- 進用名額:1名(正、備選各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 資格:
- 國內外大學(或以上)畢業得有學位者(為文化、歷史、建築等相關系所或經驗者佳)
- 持有普通小型車(或以上)駕駛執照
- 薪資報酬:250薪點(新臺幣3萬1,175元)
- 工作項目:
- 辦理「縣定古蹟吉安慶修院營運管理」及文化資產相關業務
- 機關館舍輪值及其他交辦事項
- 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影印本文件(普通小型車駕照正反面影本),以郵寄(限時掛號以上)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文化資產科。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1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
註:
一、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二、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三、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316(文化資產科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