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花蓮縣文化局獲「107年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考核優等獎【新聞稿】

公告日期:2018-10-18

1215

花蓮縣文化局獲「107年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考核優等獎【新聞稿】

  花蓮縣文化局榮獲本縣「107年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績效評鑑」優等殊榮,有賴諸多文化志工協助與參與。
  本縣志願服務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衛生局、文化局、客家事務處、地方稅務局、教育處、觀光處、環境保護局、原住民行政處、消費者保護室、民政處、行政暨研考處、地政處、政風處及警察局等14局處參與評鑑,經多名委員考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103-106年志願服務年度計畫、經費編列、預算、獎勵、考核規定、行銷管理、資源管理、人力培訓及多元志工服務等項目,文化局於各項目均獲得佳績。
  花蓮縣文化局為文化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轄下有文化服務隊及花蓮市公所洄瀾文觀志工隊共計2個志願服務隊,文化服務隊志工計130人,分13組,服務於文化局各館舍;洄瀾文觀志工隊分大陳故事組與人文館組,因洄瀾人文館建物於0206地震受損,目前志工人數計16人。
  花蓮縣文化類活動眾多,月月精采,場場均需文化志工從中協助,以利活動順利進行,如展覽解說、圖書上架、人員引導、貴賓招待及典禮協助、演出進場與管制等,細節繁複龐雜,全然仰仗熱情與有制度的文化志工們,讓貴賓、民眾參與活動、享受活動,一起推動花蓮縣藝文活動向前。
  文化局長陳淑美感謝文化志工的協助與參與,文化局方能脫穎而出,今有幸獲得優等獎,實為委員對文化志工的肯定與嘉許;志工是一生志業,文化工作感謝有您。

近期新聞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