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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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僱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專案計畫人員
三、僱用期間:自108年3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若表現優異,下年度優先聘用。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六、資格條件:
(一)須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文學、歷史學或社會學相關科系者,並諳電腦操作。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之經驗者尤佳。
七、薪資待遇:新台幣3萬1,175元(享勞健保、職災等)
八、工作項目:
(一)協助「典藏洄瀾-數位共創:花蓮縣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專案計畫工作執行。
(二)協助辦理相關藝文活動。
(三)平日及假日協助輪值石雕博物館服務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或親送「花蓮市文復路6號 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國家文化記憶庫專案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46。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3日止(若為郵寄,則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