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轉知-花蓮縣獎勵客語績優作業要點

公告日期:2019-02-22

1082

轉知-凡通過107年度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含幼幼客語闖通關認證、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之本縣縣民及各級學校學生,於107年3月19日前逕向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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