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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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藝文創作風氣,培養藝文人才,
為本縣留存各類型藝文資料,以厚植本縣藝文資產,
花蓮縣文化局特訂定「花蓮縣藝文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
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08年03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為止),
歡迎大家踴躍申請。
●申請資格(凡符合下列之一者,得申請補助):
- 設籍本縣者
- 本縣立案滿一年以上之團體
- 作品為書寫或表現本縣人物風誌等
●補助類別:
未曾出版或出版兩年內之
文學、美術、音樂、攝影、報導、採集、翻譯、
調查研究、繪本及其他出版作品等,均可提出申請
●寄送資訊:
申請資料請以郵寄或親送至本局圖書資訊科
※ 寄件地址:97060花蓮市文復路6號
※ 收件人: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
(註明「申請補助藝文出版品」字樣)
●活動詳情,請洽:
- 網站:詳細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書等相關表格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
(路徑:便民服務à表單下載à搜尋『花蓮縣藝文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
- 電話:(03)822-7121分機152 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