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8年度「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C類無形文化資產補助案申請之計畫書格式及注意事項: 1.補助類別分為6項: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口述傳統、文化資產保存技術。 2.補助對象:「經常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專業團隊與民間團體及個人;「資本門」─僅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3.申請時間:請於7/12日前將計畫書(依附件格式)1式2份(含電子檔)函送本局完成初審。 如有疑問,請洽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電話:03-8227121#322 附件檔案 計畫書格式及相關附件(.odt)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函(.pdf)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pdf) C類一覽表(.pdf) 計畫書格式及相關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