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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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9月審查,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之審查結果。
二、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09年1月至12月,且如因廳內辦理
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本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隨文檢附「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
(如附件一)、「演出活動注意事項」(如附件二),請
各單位申請送件前先行詳閱。相關表件可於本局網站-業
務服務-表演藝術專區-表演藝術活動-「表演藝術」活
動申請辦法(http://www.ilccb.gov.tw/cp.aspx?
n=D6CE8F4A17FE345B&s=0B8EA83C6D042D1E)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