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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接受捐贈花蓮福蘭社繡旗 期盼再現往日風華 【新聞稿】

公告日期: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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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文化局為使本縣列冊追蹤文物得以更妥適的保存修復,同意花蓮市公所捐贈早期北管子弟班-花蓮福蘭社繡旗計31面,並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補助「108-109花蓮縣列冊追蹤文物花蓮福蘭社軒社繡綵旗幟搶救修護及保存環境改善計畫」,針對上述文物進行修復,為感謝魏嘉賢市長讓這批文物獲得更好的保存與維護,訂於108年8月29日(週四)上午9點假文化局美術館大廳舉辦捐贈儀式。

       花蓮福蘭社為日治時期北管「福路」派子弟班,為羅東福蘭社在花蓮的子社,在大正年間已有戲曲活動紀錄,戰後也積極與全台各地子弟班交流聯繫,為花蓮早期具代表性之北管子弟班,然隨著時代變遷,至今已失去傳承。所幸花蓮福蘭社的繡旗長年存放於延平王廟,後在已故前文史工作者黃啟瑞的協助下,由花蓮市公所接手管理,因為文物劣化嚴重,特別轉請文化局接手保存。
   
       這批華麗的刺繡旗幟,為花蓮福蘭社早年重金禮聘台北大稻埕與台南等地知名繡莊繡製,於踩街、繞境等出陣場合使用,展現該社的財力和實力,藉以和其他子弟班較勁。這些繡旗包括了頭旗、彩牌、三角旗、大獅旗、繡彩、壓帆及布旛等31件,使用金蔥線、彩色繡線、棉花和貢緞布等材料,以高繡、平繡和盤金繡的技法,在師傅的巧手下,呈現出栩栩如生的祥龍、鳳凰、獅子、麒麟等動物,以及「花蓮福蘭社」、「勅封西秦王」與出資者姓名等字樣,時至今日已成為不易再現的戲曲民俗文物,見證了花蓮歷史、區域之聚落、宮廟、人群與社團發展關係,具有歷史價值,且內容豐富而完整,106年經花蓮縣政府邀請專家學者勘查,決議列為本縣「列冊追蹤」文物。
   
      捐贈儀式現場將由花蓮社演奏北管牌子開場,重現往昔原汁原味的「福路」派曲樂。並展出長達340公分的「花蓮福蘭社勅封西秦王貢底壓帆」、「祥龍貢底三角旗」、台南神光繡莊製作的「金蔥底彩牌」及日治時期大稻埕永樂町雲彩繡莊繡製的「五獸貢底方形綵」等具代表性的6件文物,相當具有可看性,並請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侯宗延修復師導覽解說,介紹旗幟型態、繡法,文物劣化狀況,及未來搶救修復方式,為大眾揭開這批文物的內行門道。

       文化局長江躍辰表示,花蓮福蘭社繡旗,是花蓮第一次發現數量如此龐大的刺繡文物,其樣式和形制完整,繡工精美,極具歷史與文化資產價值,感謝花蓮市公所魏嘉賢市長將這珍貴文物捐贈文化局,本局將委請專業文物修復團隊進行繡旗的除蟲與暫時性加固,使這批珍貴文物受到妥善修護,後續再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爭取經費進行調查研究,進而提送「一般古物」審議,希望能讓珍貴文物恢復昔日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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