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9年度藝文補助「常態二期」之第1期受理收件時間自1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兩岸/國際文化交流」(出國)另分四期受理,第1期受理收件時間自108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止。 二、有關藝文補助相關訊息及申請表格,請至本局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www.culture.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