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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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 凡年滿20歲至40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二) 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
二、受理申請時間與方式:
(一) 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申請系統將於108年11月4日上午12時開放,截止時間為108年12月4日下午6時。
(二) 請於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單」填寫與上傳計畫書,並於12月4日前將親簽之「申請單」逕寄或親送文化部藝術發展司,逾時不受理。
三、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報名權益,建議申請者注意檔案容量,即早完成線上報名程序。相關問題請洽本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洪先生,電話02-8512-6524;表演藝術科張小姐,電話02-8512-6537。
四、本案相關資料電子檔,請逕自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站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