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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1名1081105

公告日期:2019-11-05

2005

花蓮縣文化局徵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1名1081105
一、僱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三、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為止(預計1083)

四、名額:正取1
、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薪資待遇:月薪約新台幣35,532(相當五等280薪點)

、聯絡方式:

 (一)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人事室收

 (二)電話:03-8227121122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11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各項行政及其他交辦事項等業務。

十一、備註: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切結書

  4.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二)請於1081111日前親(委託人)送或逕寄本局,逾期恕不受理,信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職缺。

 (三)本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
 (五)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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