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2
959
一、 為拓展中正紀念堂場域藝文新氣息,鼓勵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本處透過公開徵求表演團體合作
方式,創造優質的表演藝術環境,即日起將開放109年演出申請。
二、 申請資格:從事舞蹈、戲劇、音樂、民俗技藝或其他表演藝術活動,且依我國法令核准設立、
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民間團體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之自然人。
三、 優惠說明:免場地使用費。提供基本燈光音響服務,以及文宣製作、觀眾服務及票務作業等。
四、 票房收入:演出收入(扣除票務作業費用)採八二拆帳,即80%為申請人(或立案團體)
所有。
五、 申請方式:
(一) 查詢檔期:官網https://www.cksmh.gov.tw/場地使用申請/租借預約/演藝廳。
(二) 繳交文件:申請書、企畫書及資格證明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