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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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管理單位
-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 電話
- 0935-428300;03-8811985
- 聯絡人
- 鍾瑞滕先生
- 開放範圍
- 藝文廣場
時段限制
12:00-14:00
音量限制
禁止製造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罰款則由表演者自行負責。
藝人類型限制
依「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藝人人數限制
依「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相關場地規範
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或公共用地者,由使用人清除。(富源社區公約)
其他注意事項
若以人體為表演素材,不得涉及人體裸露或違反民情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