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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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管理單位
- 花蓮縣文化局
- 電話
- 03-8535479
- 聯絡人
- 陳先生
- 開放範圍
- 院外場區(停車場附近)
時段限制
9:00-12:00
14:00-17:00
音量限制
依環保署「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藝人類型限制
表演藝術類
藝人人數限制
同日至多2組個人或團體
相關場地規範
依「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
一、活動7日前需先向負責人聯繫借用
二、街頭藝人類型除限表演藝術類外,才藝亦須符合該文化資產場域為宜,單位保有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