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花蓮縣文化局期望大眾共同維持優良藝文展覽空間【新聞稿】

公告日期:2020-07-17

1044

花蓮縣文化局期望大眾共同維持優良藝文展覽空間【新聞稿】

  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自民國72年啟用,營運至今始終肩負地方文物保存、藝術品陳列展示及藝文風氣推廣等任務,透過受理展覽申請及專業審查機制,每年提供超過20個在地優質藝文創作者及團體辦理展覽,並秉持「在地史、當代視野、多元面貌」的營運方向以展望未來。

  本縣美術館展場空間使用係由個人或團體提出申請,經文化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進行審核後,公告入選單位,協調安排展覽期程,並由文化局補助每檔展覽新台幣兩萬元整。依「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第5條第5項規定:「展品之包裝、運輸、保險及展覽期間作品之看管,均由展出者自行負責。」但本縣美術館開館時間均安排志工於服務台提供民眾相關協助,並於展場不定時巡查。然志工多為義務性服務,宥於人力有限無法隨時間兼顧所有空間,若民眾有刻意破壞展品之意圖,實難一一防範。

  花蓮縣文化局局長江躍辰表示,美術館作品被破壞之消息一傳出,即收到各界的關心及注意,民眾及志工紛紛表示難過與不捨,也無法認同如此行為。文化局於716日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並提供相關資訊協助警方釐清案情,於717日下午確認為小男童所為,並已協助藝術家與男童家長進行和解。希望參訪民眾可以尊重藝術家之心血結晶,家長能留心小朋友安全並確實遵守各藝文場館規定,文化局方面亦會加強展場之巡視,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也希望民眾發揮公德心,共同維護本縣優良之藝文展覽空間。

新聞照片

近期新聞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