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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受理110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公告日期: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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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受理110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申請日期:自109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申請場地:演藝廳及實驗劇場
申請資訊:審查簡章及表格請逕上屯區藝文中心網站(https://www.ttdac.taichung.gov.tw)「首頁-場館服務-檔期申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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