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轉知】110年雲林縣政府北港文化中心家湖表演廳補助團體個人演出甄選開放申請!

公告日期:2020-09-08

1732

申請須知:
一、資格:
(一)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文化社團、人民團體及從事文化事業之演藝事業或經紀公司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個人從事表演工作者。
(三)機關或學校為辦理文化藝術相關演出活動者。

二、類別:以音樂為主,舞蹈、戲劇及其他類別表演藝術為輔。

三 、申請時間:
1.收件日期:每年9月1日至10月16日接受申請。
2.審查日期: 10月組成審查小組評選之。

四 、演出地點:北港文化中心家湖表演廳。

五 、演出日期:隔年度1月至12月。

※申請辦法詳情如甄選須知,請依式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免備文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表演藝術科(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附件檔案

近期新聞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