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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拍片取景住宿補助計畫開始收件囉~

公告日期: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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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拍片取景住宿補助計畫
 
一、緣由:爲鼓勵優質拍攝團隊在臺南(以下簡稱市)拍攝影片,提升本市能見度行銷城市意象,促進文化觀光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計畫。

二、依據:
本計畫依據「臺南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要點」第四條訂定。

三、
補助對象及影片定義如

(一)影片:電視連續劇、電影、紀錄片、廣告片等各式影片

(二)對象:

    1.影視業者:我國影視業者應依電影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取得許可證;外國影視業者,應檢附 來臺拍片之證明文件,並須在我國有合法登記之代理廠商

    2.獨立製片者:我國優質獨立製片者,應檢附經歷及證明。

四、補助條件:

申請符合下列條件者本局得補助住宿費

(一)  影片內容可明顯識別為本市之取景。
(二)  劇情內容與本市具關聯性。
(三)  影片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及發行計畫對本市城市意象之形象提升。


五、受理時間:自1月1日開始收件1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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