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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0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即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受理申請

公告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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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自110年1月21日至110年2月28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
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
本局演藝廳(中正堂)、
本縣各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辦理(不含苗北藝文中心)。 
(二)檔期:
110年7月至12月。 

【送件方式如下連結】
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
https://www.mlc.gov.tw/form/index.aspx?Parser=28,8,49

【活動諮詢】
承辦人:劉慧珠 
電話:037-352961 分機 612
電子信箱:x04@ml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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